拼音jūn quán
注音ㄐㄨㄣ ㄑㄨㄢˊ
繁体均權
⒈ 谓力量相当。
⒉ 犹分权;平权。
⒈ 谓力量相当。
引汉 刘向 《说苑·君道》:“夫 燕 齐,非均权敌战之国也,所以然者,四子之力也。”
⒉ 犹分权;平权。
引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周公 摄政,听言下贤,均权布宠,无旧无新。”
清 梁章鉅 《退庵随笔·官常》:“以中臺不便於察外吏,乃设按察司为外臺,弹压百僚,震慑羣吏,藩司以下,皆得觉举,实与御史大夫表里均权。”
孙中山 《国民政府建国大纲》:“中央与省之权限,采均权制度,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,划归中央;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,划归地方。”
⒈ 权力平均。
例如:「均权制度是一种折衷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制度,较符合中庸之道。」
反集权
1.他搞中央集权,我主张地方均权;他要*裁,我主张民主。
2.蒋介石搞中央集权,我主张地方均权;蒋介石要*裁,我主张民主。
3.尺有所长,寸有所短,团结起来,取长补短,相得益彰。人有贫富,国有强弱,联合起来,均富均权,共同进步。国际人类团结日,愿团结的力量让这世界更美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