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北宋税制,先丈量田地,然后按肥瘠分等定税,谓之“均税”。
⒈ 北 宋 税制,先丈量田地,前后按肥瘠分等定税,谓之“均税”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二》:“政和 三年, 河北 西路 提举常平司奏:‘所在地色极多,不下百数,及至均税,不过十等。’”宋 司马光 《乞惩劝均税官吏状》:“右臣先奉勅与三司同共详定均税,已立条约,下路监施行。”
1.其均输、青苗、方田均税、农田水利、免税,市易诸法,利在理财富国;保马、保甲、将兵诸法利在精兵简政,便利于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