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yí mín
注音一ˊ ㄇ一ㄣˊ
⒈ 谓使民众安辑。
⒈ 谓使民众安辑。
引《诗·大雅·假乐》:“假乐君子,显显令德。宜民宜人,受禄於天。”
毛 传:“宜安民,宜官人也。”
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左黄州表》:“予谓 振 为政宜民,见於歌颂,史官当特书之於循吏中,而仅能不没其实,故为标显於此。”
明 张居正 《请择有司蠲逋赋以安民生疏》:“伏望圣明,特勅吏部,令其预先虚心,访覈各有司官贤否,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,其沿袭旧套,虚心矫饰者,虽浮誉素隆,亦列下考。”